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儿科诊疗基地暨医技手术中心楼建设项目防火封堵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儿科诊疗基地暨医技手术中心楼建设项目防火封堵工程
计划批文:鲁发改社会〔2013〕1361号
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70102201400222号
资金来源:省内配套5%、省预算内补助10%、自筹85%
建设单位:山东省千佛山医院
招标单位:山东省保安器材有限公司
报名时间:2016年5月20日至2016年5月24日9:00—16:30
报名地点: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济南市经五路46-1号)
项目已具备公开条件,现发布招标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济南市经十路16766号。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49324.61平方米,框剪结构,地上19层(不含设备层)、地下2层。
招标范围:本项目洞口防火封堵及相关服务(包括不限于:强弱电井电缆桥架、母线槽竖向洞口封堵、水平桥架穿墙、配电室、设备间等出墙桥架及其他消防验收要求封堵的洞口)。
标段划分:共 1 个标段。
以上信息以招标文件和招标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格:
(1)申请人须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对上述产品具有供货和施工能力;
(3)产品具备相应生产许可;
(4)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有类似施工业绩(代理商投标的,业绩指代理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5)所投报的消防产品必须具有公安部消防系统颁发的消防产品型式认可证书、国家防火质检中心颁发的检验报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接受代理商。
3.3 报名需交验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等原件;
(3)本行业资质、相关许可证、认证证书原件;
(4)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有类似施工业绩(代理商投标的,业绩指代理商业绩)合同原件;
(5)公安部消防系统颁发的消防产品型式认可证书、国家防火质检中心颁发的检验报告原件;
(6)生产厂家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提供);
上述资料还需复印并加盖公章,复印件简单装订成册。
4.资格审查方式:基本条件审查合格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招标网、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省保安器材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经十路16766号 地 址:济南市经五路46-1号
邮 编:250001 邮 编:250001
联 系 人:龚风林 联 系 人:荣建魁
电 话:13791126650 电 话:0531-87087172
传 真: 传 真:0531-88681306
邮 箱: 邮 箱:sdjzron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