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湾黄河大桥通道前期报告编制招标
日期:2017-03-15  来源:山东建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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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湾黄河大桥通道前期报告编制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古城湾黄河大桥通道(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纳入包头市2017年度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计划。招标人为 包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工程的前期报告编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古城湾黄河大桥通道(包头东绕城公路)。该项目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通道起点位于包石一级公路收费站南,终点位于达旗城区东。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项目前期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咨询、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划选址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防洪评价报告、土地勘测定界、水土保持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使用林地服务等服务内容,共划分为10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号

工程名称

招标范围

1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工作,主要包括编制报告需进行的所有调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勘探、专题分析研究等,并协助招标人进行项目评审(含会务)、审批等工作。甲方要求办理的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2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咨询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咨询评估工作。甲方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估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3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上报、审查、审批等工作。包括项目的风险调查及风险评估座谈会的召开,并对可研报告中的分析篇章作出评估,出具评估报告,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复。甲方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4

规划选址研究报告

选址意见书编制、上报、审查、审批等工作,取得自治区住建厅同意项目选址的批复。甲方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规划选址研究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5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评审,协助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甲方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6

防洪评价报告

编制本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并通过评审,办理防洪评价报告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并取得相关批复。甲方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7

土地勘测定界

完成本项目的勘测定界工作,同时勘测定界成果应满足国土部门用地组件报批工作的需要。甲方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项目勘测定界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8

水土保持方案

编制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通过评审并取得相关批复。甲方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9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上报、审查、审批等工作。甲方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10

使用林地服务

林地勘测定界、林业调查等外业工作。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伐区调查设计文件编制等内业工作。为发包人使用林地及采伐许可证申请材料与报审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配合发包人接受林业部门的各种林地使用检查、监督,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2.3 报告编制周期

报告编制周期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4.1款的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第一标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公路专业工程咨询甲级(服务范围包括: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企业业绩

投标人近5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2 条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及 1 项跨海(跨江或跨河或跨湖)特大桥工程(或含特大桥的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或勘察设计)工作。

注:①近5年是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2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②允许1项合同包括多个满足要求的服务内容任务;③企业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的彩色影印件”,证明材料须体现签订时间、桥梁(公路)等级、项目规模、合同内容等评审指标,否则不予认可。

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路桥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公路专业咨询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至少10 年工作经验,从事设计或咨询工作不少于5 年,至少担任过1 条一级及以上公路和1 座特大桥梁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负责人。

注:拟取得多个标段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在对应多个标段中填报的主要人员必须互不相同、互不重复。

信誉

1、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部通报取消在全国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没有被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内蒙古自治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十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十年的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查询期限必须满足十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地区,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第二标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咨询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公路专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服务范围包括:评估咨询)。

企业业绩

投标人近5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类似特大桥或一级公路(及以上)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或评估咨询”的业绩。

注:①近5年是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2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②允许1项合同包括多个满足要求的服务内容任务;③企业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的彩色影印件”,证明材料须体现签订时间、桥梁(公路)等级、项目规模、合同内容等评审指标,否则不予认可。

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1名):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10年工作经验,从事咨询工作不少于5年。

注:拟取得多个标段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在对应多个标段中填报的主要人员必须互不相同、互不重复。

信誉

1、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部通报取消在全国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没有被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内蒙古自治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十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十年的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查询期限必须满足十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地区,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第三标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能力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且在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资信良好。

企业业绩

投标人近5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业绩。

注:①近5年是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2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②允许1项合同包括多个满足要求的服务内容任务;③企业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的彩色影印件”,证明材料须体现签订时间、项目规模、合同内容等评审指标,否则不予认可。

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1名):至少从事相关咨询工作不少于5年。

注:拟取得多个标段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在对应多个标段中填报的主要人员必须互不相同、互不重复。

信誉

1、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部通报取消在全国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没有被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内蒙古自治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十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十年的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查询期限必须满足十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地区,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第四标段:规划选址研究报告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城乡规划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企业业绩

投标人近5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规划选址研究报告的业绩。

注:①近5年是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2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②允许1项合同包括多个满足要求的服务内容任务;③企业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的彩色影印件”,证明材料须体现签订时间、项目规模、合同内容等评审指标,否则不予认可。

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1名):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城市规划师,从事规划设计工作不少于5年。

注:拟取得多个标段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在对应多个标段中填报的主要人员必须互不相同、互不重复。

信誉

1、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部通报取消在全国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没有被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内蒙古自治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十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十年的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查询期限必须满足十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地区,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第五标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评价范围中含交通运输)。

企业业绩

投标人近5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类似特大桥或一级公路(及以上)项目的相应服务内容”的业绩。

注:①近5年是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2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②允许1项合同包括多个满足要求的服务内容任务;③企业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的彩色影印件”,证明材料须体现签订时间、桥梁(公路)等级、项目规模、合同内容等评审指标,否则不予认可。

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1名):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10年工作经验,从事咨询工作不少于5年。

注:拟取得多个标段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在对应多个标段中填报的主要人员必须互不相同、互不重复。

信誉

1、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部通报取消在全国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没有被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内蒙古自治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十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十年的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查询期限必须满足十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地区,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第六标段:防洪评价报告书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甲级资质。

企业业绩

投标人近3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5项黄河流域(含跨省、区主要支流)内经主管机关批复的涉河建设项目防洪水评价报告或者防洪分析报告的业绩

注:①近3年是指“2014年3月1日以后,以技术报告审查批复文件印发时间为准”;②允许1项合同包括多个满足要求的服务内容任务;③企业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技术报告审查批复文件的彩色影印件”,证明材料须体现签订时间、项目规模、合同内容等评审指标,否则不予认可。

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1名):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拟取得多个标段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在对应多个标段中填报的主要人员必须互不相同、互不重复。

信誉

1、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部通报取消在全国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没有被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内蒙古自治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十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十年的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查询期限必须满足十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地区,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第七标段:土地勘测定界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从事地籍测绘且在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资信良好。

企业业绩

投标人近5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的土地勘测定界服务内容”的业绩。

注:①近5年是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2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②允许1项合同包括多个满足要求的服务内容任务;③企业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的彩色影印件”,证明材料须体现签订时间、项目规模、合同内容等评审指标,否则不予认可。

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1名):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10年工作经验,从事咨询工作不少于5年。

注:拟取得多个标段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在对应多个标段中填报的主要人员必须互不相同、互不重复。

信誉

1、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部通报取消在全国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没有被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内蒙古自治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十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十年的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查询期限必须满足十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地区,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第八标段:水土保持方案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3)星及以上。

企业业绩

投标人近5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的业绩。

注:①近5年是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2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②允许1项合同包括多个满足要求的服务内容任务;③企业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的彩色影印件”,证明材料须体现签订时间、公路等级、项目规模、合同内容等评审指标,否则不予认可。

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1名):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10年工作经验,从事咨询工作不少于5年。

注:拟取得多个标段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在对应多个标段中填报的主要人员必须互不相同、互不重复。

信誉

1、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部通报取消在全国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没有被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内蒙古自治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十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十年的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查询期限必须满足十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地区,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第九标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

企业业绩

投标人近5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的业绩。

注:①近5年是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2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②允许1项合同包括多个满足要求的服务内容任务;③企业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的彩色影印件”,证明材料须体现签订时间、公路等级、项目规模、合同内容等评审指标,否则不予认可。

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1名):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10年工作经验,从事咨询工作不少于5年。

注:拟取得多个标段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在对应多个标段中填报的主要人员必须互不相同、互不重复。

信誉

1、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部通报取消在全国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没有被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内蒙古自治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十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十年的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查询期限必须满足十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地区,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第十标段:使用林地服务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核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B级及以上资质。

企业业绩

投标人近5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2项公路建设项目的使用林地服务。

注:①近5年是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2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②允许1项合同包括多个满足要求的服务内容任务;③企业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的彩色影印件”,证明材料须体现签订时间、公路等级、项目规模、合同内容等评审指标,否则不予认可。

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1名):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拟取得多个标段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在对应多个标段中填报的主要人员必须互不相同、互不重复。

信誉

1、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部通报取消在全国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没有被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内蒙古自治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十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十年的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查询期限必须满足十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地区,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对本次招标的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315日至 2017 321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 9 00 分至 11 00 分,下午 14 30 分至 17 00 分,在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2号楼A座2402室(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下述相关证件、简装成册的投标报名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订书机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两套)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报名登记表》原件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投标报名登记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②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原件)、满足资格要求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上述资料的全本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标段 ,逾期不售,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人应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

4.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45 9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 30 分至 9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第一标段:3万元人民币;第三、九标段:2000元人民币;第二、四、十标段:3000元人民币;第五、七标段:1万元人民币;第六标段:1.5万元人民币;第八标段:5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5.6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交通运输厅政务网(www.nmjt.gov.cn)、包头市交通运输局(www.btjt.gov.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包头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开发区黄河大街33号

邮政编码:014030

电    话:0472-5999068

 

招标人:包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包头市东河区机场路15号

邮政编码:014040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472-5999089

 

招标代理: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2号楼A座2402室

邮政编码:014000

联 系人:许先生 马先生

电    话:0472-2552460  15598333432

邮    箱:sdjzbt@163.com

 2017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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