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妇幼保健院人防工程滤毒通风系统招标公告
日期:2017-04-26  来源:山东建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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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妇幼保健院人防工程滤毒通风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20170402016

一、项目基本条件

本项目为山东省妇幼保健院人防工程滤毒通风系统,招标人为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工程位于济南市经十东路238号(山东省妇幼保健院院内)。 

招标范围:山东省妇幼保健院人防工程滤毒通风系统。包括过滤吸收器、油网除尘器、风管及其它滤毒通风系统附件等的供货、安装、验收、保修及售后服务等。

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资格

2.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资质:

(1)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信誉;

(2)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人防主管部门核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许可资质证书"或《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和安装从业能力达标企业证书》,同时具备山东省人防办颁发的"山东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登记备案证书"或在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公示的“人防专用设备生产安装企业信息公示表”内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和安装能力;

(3)2014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业绩(人防设备采购及安装)。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投标报名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凡有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5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前(节假日除外)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有效营业执照原件)、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许可资质证书"或《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和安装从业能力达标企业证书》原件、山东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登记备案证书原件或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公示截图、至少1份业绩合同原件及上述原件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到济南市经五路46-1号527房间报名。

报名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公章)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省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经十东路238号

(山东省妇幼保健院院内)

地 址:济南市经六小纬四路46-1号

联系人:李鹏、王显皓

联系人:陶佳敏

电 话:0531-68795021

电 话:0531-87087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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