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三级及以上承装、承试;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业绩要求: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35kV及以上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业绩(单项合同施工金额不低于50万元)5个及以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方式:基本条件合格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