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直饮水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日期:2019-02-27  来源:山东建招

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直饮水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进行招标,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直饮水设备采购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建设地点: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位于济南市西客站片区烟台路以北,齐鲁大道以西,纵支2号线以东,横支10号路以南。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6696.89平方米,本项目投资额30万元。

招标范围:直饮水系统工程的设备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缺陷处理、配合验收及后期服务等,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标、部标、行业标准及设计要求。

交货期:接招标人交货通知后30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资格条件

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参与报名: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相应产品生产或销售资格及履行合同能力。

2、供应商若为代理商应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3、所投产品集中过滤设备与饮水终端为同一品牌,且都具有涉水卫生批件,厂家提供投标产品的整机卫生许可批件及检测报告。

4、提供投标人或拟投产品制造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三体系认证证书。

5、201611日至今所投品牌产品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的与本次招标相同或相似产品的合同原件一份,并提供与其对应的验收水质检测报告一份。

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2年度(自2016年至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基本条件审核。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200/份,售后不退;获取地点济南市市中区卧龙路128号建设节能示范大厦21工程咨询一部;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投标报名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27日至2019年3月5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携带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济南市市中区卧龙路128号建设节能示范大厦21工程咨询一部报名,联系电话:0531-87087171。报名时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产品须具有国家认可的整机卫生许可批件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在有效期内;(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生产厂家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提供);

42年度(自2016年至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5、201611日至今所投品牌产品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的与本次招标相同或相似产品的合同原件一份,并提供与其对应的验收水质检测报告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6、提供投标人或拟投产品制造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三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联系人:董主任

电话:0531-82421707

代理单位: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傅强、张昊

电话:13075319529、15650597680

电子邮件:1142403557@qq.com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和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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