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投标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证明在人员和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工程;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的规定);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20年至2022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4日止(3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不含厂房及商住楼)设计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6.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4日止(3年)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