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立医院儿科综合楼及辅助保障设施建设项目通风空调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15-12-16  来源:山东建招

山东省立医院儿科综合楼及辅助保障设施建设项目通风空调系统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省立医院儿科综合楼及辅助保障设施建设项目通风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已由鲁发改社会【2014】85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省立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通风空调系统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本工程位于济南市槐荫区经五路243号(山东省立医院中心院区北院区),总建筑面积61021.07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48169.71㎡,地下面积12851.36㎡;结构形式为框剪结构,地上19层,地下局部2层,局部3层。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清单范围内设备生产(供应)、运输、指导吊装、指导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缺陷处理、配合验收及售后维修服务等(不包含安装)以及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等所有内容。投资额约563.5万元。

招标内容包括离心式冷水机组3台、方型横流式冷却塔3台、风机盘管、新风机组、立式电热空气幕、立柜式空调机组等内容

标包划分:划分为2个包。

包1:离心式冷水机组3台、风机盘管、新风机组、立式电热空气幕、立柜式空调机组。

包2:方型横流式冷却塔3台。

2.投标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包1、包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离心式冷水机组、风机盘管、新风机组、立式电热空气幕、立柜式空调机组、方型横流式冷却塔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同一种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包1:投标品牌具有单项合同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供货业绩(合同内容包括投标品牌的离心式冷水机组),包2:投标品牌具有单项合同额 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供货业绩(方型横流式冷却塔),并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通知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济南市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2号楼33层)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12月17日至2015 年12月23日16:30时前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类似业绩合同,投标单位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还需提供厂家唯一授权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B区)报名(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济南建设网、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公告时间:2015年12月17日9:00分-2015年12月23日16: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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