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立医院儿科综合楼及辅助保障设施建设项目供热、通风、净化采购
日期:2016-03-04  来源:山东建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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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招标项目山东省立医院儿科综合楼及辅助保障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鲁发改社会【2014】85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省立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供热、通风、净化设备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本工程位于济南市槐荫区经五路243号(山东省立医院中心院区北院区),总建筑面积61021.07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48169.71㎡,地下面积12851.36㎡;结构形式为框剪结构,地上19层,地下局部2层,局部3层。
招标范围:招标项目的设备生产(供应)、运输、配合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缺陷处理、验收及售后维修服务等(不包含安装)。
投资额:包1约140万元;包2约180万元;包3约260万元;包4约90万元。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工程类型

标段1:包1

约484台

风机(消防风机)46台、风机箱(消防风机箱)28台、排气扇约410台

设备材料采购-暖通空调

标段2:包2

约53套

热回收新风、排风机组约53套

设备材料采购-暖通空调

标段3:包3

约1004台

电子净化器1004台

设备材料采购-暖通空调

标段4:包4

约9台/套

换热器约6台、板式换热机组3套

设备材料采购-暖通空调

 

二、投标条件

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的能力;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
2、2013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投标人具有所投相关设备产品的资质证书:①、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仅包1中的消防产品)②、相关检测报告(包1至包4);
4、各包若为代理商,须取得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且生产厂家需具备上述(1)-(3)条的相关资格要求;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通知时间,到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济南市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2号楼33层)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报名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8日至2016年3月14日16:30时前(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4)检测报告(包1至包4提供,代理商可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5)CCC认证(包1提供,代理商可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6)类似业绩合同、(7)法定代表人证书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明,(8)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B区5楼)报名(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的资格审查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济南建设网、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公告时间:2016年3月8日9时0分 - 2016年3月14日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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