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便利店室内灯设备项目已经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分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及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项目称:便利店室内灯设备项目;
招标范围或量:新建、改扩建、维修改造加油站便利店配置室内灯。本次招标为一个合同包(具体数量以实际订单为准);
交货地点:山东省内各地区加油站;
供货周期:收到甲方实际订购单之日起,须于20内完成供货;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供货物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
3、投标人所经营销售的产品须经相关部门许可并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4、投标人所投产品在近两年内未被相关部门通报为不合格产品,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体系;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报名者,请于2016年5月13日至5月19日,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如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上述资料需带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简单装订,到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济南市经五路小纬四路46号山东省建设厅南楼707室)报名。
投标人需对其提供的有效证件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如发现虚假投标,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在接到通知后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办公楼5楼会议室(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B座)。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sd-bid.com)上公布。
八、开标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办公楼5楼会议室(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B座)。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
山东销售分公司 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9999号 地 址:济南市经五路小纬四路46号山东省建设厅南楼707室
邮 编:250100 邮 编:2501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马佳胜、祝娜
电 话: 电 话:0531-66956085
传 真: 传 真:0531-88681052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8wy17550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