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远程监察平台建设
日期:2016-11-18  来源:山东建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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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远程监察平台建设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远程监察平台建设”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远程监察平台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安监总规划函〔2016〕42号)批准建设,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为本项目招标人,(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委托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做为招标人,最终中标单位需与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签订合同),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政府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系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模覆盖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所属分局和事业单位,煤矿联网范围包括神华新疆公司和昌吉州煤炭工业局。预留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数据连接接口。建设内容包括应用系统开发、基础网络系统、基础支撑体系统、安全防控、运维保障体系和基础设施等

招标范围: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远程监察平台硬件设备采购、系统集成、指挥中心及机房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和应用系统开发(综合集成单点登录管理系统、煤矿基础数据管理、煤矿瓦斯与重大设备监测联网系统、煤矿井下作业人员定位联网系统、煤矿工业视频远程巡查联网系统、行政许可系统、应急管理系统、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系统、协同办公系统升级改造等系统)。

本项目共分两个包:

1包为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远程监察平台硬件设备采购、系统集成、指挥中心及机房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2包为煤矿安全远程监察平台应用系统开发。

以上信息以招标文件最终记载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

(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的法人单位;

(2)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能独立完成调试和维护等工作,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5)在以往招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6) 拥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 1包具有建筑智能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为经销商、代理商的,应具备生产厂家针对该项目(产品)出具的授权书;

2包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具有1000万元及以上信息化项目建设业绩。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请与20161118日至2016 年11月22日16:30时前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1包需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厂家授权书(1包经销商和代理商需提供)、业绩合同原件(2包提供)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以及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济南市市中区经六小纬四路46-1号山东省建设厅南楼5层516室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根据通知时间到济南市市中区经六小纬四路46-1号山东省建设厅南楼5层516室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141号

地 址:济南市市中区经六小纬四路46-1号山东省建设厅南楼5层516室

邮 编:250031

邮 编: 250100

联系人:李明峰、刘文杰

联系人:徐铭

电 话: 0531-85686859、85685500

电 话:0531-87087171

传 真: 0531-85686859

传 真:0531-88681052

电子邮件:lwj12190469@126.com

电子邮件:sdjzxm@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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