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内容:“资质条件: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必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壹级资质。” 变更为:“资质条件: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必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一级资质。” 原内容:“项目人员: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工程专业)”变更为:“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工程专业)” 2、原内容:“报名时间: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19日”变更为:“报名时间: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22日”。 3、原内容:“⑴企业近3年(自2014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工程量15万m³及以上土石方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原件) ⑵项目经理近5年(自2012年1月1日至今) 具有作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工程量15万m³及以上土石方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原件)” 变更为:企业近3年(自2014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工程量15万m³及以上土石方工程或建筑面积10万m2及以上住宅建筑工程或6万m2及以上公共建筑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原件)。 4、其他不变。 招标人: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济南轨道交通集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日 期:二O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