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磋商条件
中共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对本项目所需厨房用具及设备、供货、运输、安装、装卸、缺陷处理、调试及试运行、现场验收及售后服务等进行采购。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符合磋商项目经营范围的生产型企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证书、电磁灶具类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3C认证);
(2)供货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今有类似供货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合同(与本次磋商产品有关),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维修能力。
3.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18年2月26日9时0分至2018年3月2日17时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济南市经六小纬四路46-1号建设厅南楼702室) |
(3)方式: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符合磋商项目经营范围的生产型企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证书、电磁灶具类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3C认证) |
(4)售价:150元/包,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
4.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址
(1)时间:2018年3月9日9时30分至2018年3月9日10时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济南市经六小纬四路46-1号) |
5、谈判(开启)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18年3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济南市市中区经六小纬四路老建设厅南楼211(省建招2楼会议室) 6、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济南市(州)市中区县(区、市)经六路小纬四路街道(路、乡、镇)46-1号(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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