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熏蒸杀虫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4-12  来源:山东建招

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

熏蒸杀虫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委托,就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熏蒸杀虫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到位,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熏蒸杀虫项目,作业地点在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诸城复烤厂厂区及外租库、沂水复烤厂厂区仓库、临沂办事处厂区仓库。

2.2标段划分:2个标段,按照两个方案进行招标。

方案一:

一标段:双组份绿色熏蒸杀虫,控制单价:0.44元/担·次,数量:诸城复烤厂约206万担·次,每年2次。

二标段:1.建筑层高6.5米以上框架结构库磷化铝常规整库熏蒸杀虫,控制单价:1元/立方米•次,数量:诸城复烤厂约57万立方米·次,每年2次。

2.建筑层高6.5米以下仓库磷化铝常规整库熏蒸杀虫,控制单价:0.7元/立方米•次,数量:沂水复烤厂约3.2万立方米·次,每年1次;中鲁公司约20.76万立方米·次,每年2次。

2.3方案二:

硫酰氟气体熏蒸杀虫,控制单价:1元/担•次,数量180万担·次,每年2次。

2.4方案一: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段投标。

2.5若国家、烟草行业或地方法律、法规等无明确禁用磷化铝作为熏蒸杀虫药物,则按方案一中标单位实施熏蒸杀虫作业。

若国家、烟草行业或地方法律、法规等明确禁用磷化铝作为熏蒸杀虫药物,招标人将及时与方案一中标单位终止合同,在招标人充分征得卷烟工业客户对硫酰氟气体熏蒸杀虫的认可后,与方案二中标单位签订开工实施合同,实施熏蒸杀虫作业。

2.6招标服务费由招标单位支付,按方案一中标价收取。中标公示后,招标人分别与方案一、方案二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2.7招标人根据仓库使用情况选取熏蒸杀虫方式及范围,结算时按实际发生量计算。工期为30个工作日内(如遇雨天,时间向后顺延)。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采购内容的经营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有为烟叶提供熏蒸杀虫服务的业绩合同原件(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为烟叶提供熏蒸杀虫服务项目无任何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中被查出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投标人须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人须具有熏蒸杀虫资质或具有相应的熏蒸杀虫能力。投标人主要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监督局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安全培训证书,相关操作人员须持有熏蒸、防化类执业资格证书。

    6.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符合熏蒸消毒处理操作规程要求的熏蒸消毒器材、监测仪器及安全防护器具等熏蒸作业设备。

7.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2015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无受到法律起诉等不良记录。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或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2日至2018年4月169时00分至16时30分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的地方安全监督局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安全培训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业绩、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等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卧龙路与刘长山路交叉路口往东雅园大厦东临建设厅21层招标四部)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上公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同伟、翁皓琳                  

 话:0531-87087172、1379101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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