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清河生态景观带改造提升工程(Ⅱ段)泉城印象段(历山北路桥至东工商河口)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9-06-13  来源:山东建招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小清河生态景观带改造提升工程(Ⅱ段)泉城印象段(历山北路桥至东工商河口)项目管理已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济南滨河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济南市小清河,东至历山北路桥,西到东工商河口。

2.2建设规模:计划投资约280万元。

2.3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小清河生态景观带改造提升工程(Ⅱ段)泉城印象段(历山北路桥至东工商河口)提供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监理资质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项目管理。

   3.2、拟派现场管理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监理师或者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经验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6月12日至2019年6月12日止(5年),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管理业绩[工程投资额在10000万元以上(含10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状况表,企业成立年限不足3年的,则提供从企业成立至2017年的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6月12日至2019年6月12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格式自拟,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基本条件审查合格制。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5.1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获取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通知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济南市市中区阳光新路与卧龙路交叉口西行50米路南建设节能大厦21层工程咨询一部)

5.3获取方式: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6. 报名申请文件的递交

6.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9年6月13日至2019年6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前,持下列申请资料报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如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证书、业绩合同、自查承诺、网页截图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否则不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6.2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济南市市中区阳光新路与卧龙路交叉口西行50米路南建设节能大厦21层工程咨询一部。

6.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和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9.1招 标 人:济南滨河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市中区阳光新路与卧龙路交叉口西行50米路南建设节能大厦21层工程咨询一部

联  系  人:  李承伟

电    话: 18340003000         

电 子  邮 件: sdjzlcw@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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