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会文化艺术中心(大剧院)室外灯具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1. 谈判条件
省会文化艺术中心(大剧院)室外灯具采购项目已由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济发改社会【2010】1192号批准建设,采购人为济南园林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南中建西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济南西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谈判活动。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省会文化艺术中心大剧院位于济南槐荫区,本次谈判范围是省会文化艺术中心大剧院室外景观照明灯具(包括庭院灯、草坪灯、洗墙灯、装饰灯、水下灯、阶梯灯、地灯、埋地灯、投光灯等,约计4500套)的供货、安装、保修、售后服务等。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其代理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对上述产品具有生产或供货能力的单位,具有相应的检测报告;
(3)代理商投标必须具有制造商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4)2010年1月以来有合同额度100万人民币及以上同类工程供货业绩;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3月29日至2013年4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30分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检测报告原件、业绩(合同)原件、代理商提供厂家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在省会文化艺术中心大剧院工地D202室(济南市槐荫区段店镇大饮马老大饮马小学)报名。上述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简单装订报名时提交。以上要求资料,缺一不可。
5.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山东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铭、李承伟
电 话:0531-68810528
传 真:0531-88681052
电子邮 件:sdjzxm@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