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旅游路水厂供水工程10kV配电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日期:2019-07-18  来源:山东建招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济南市旅游路水厂供水工程10kV配电工程监理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济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济南市历城区凤鸣路以东、韩仓河以西、旅游路以南。

2.2建设规模:投资额约52万元。

2.3招标范围:济南市旅游路水厂供水工程10kV配电工程施工、保修阶段监理(或含相关服务)。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具备以往类似工程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

3.2拟派项目总监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不得在其它工程兼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基本条件审查合格制。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5.1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获取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通知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济南市市中区阳光新路与卧龙路交叉口西行50米路南建设节能大厦21层工程咨询一部)

5.3获取方式: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6.报名申请文件的递交

6.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9年7月18日至2019年7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前,持下列申请资料报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资质证书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⑤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⑥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若法人参加投标,携带法人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否则不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6.2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济南市市中区阳光新路与卧龙路交叉口西行50米路南建设节能大厦21层工程咨询一部。

6.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和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9.1招 标 人:济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鹏 

联系方式: 18205317850

9.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市中区阳光新路与卧龙路交叉口西行50米路南建设节能大厦21层工程咨询一部

联  系  人:  李琼

电      话:18853035111          

电 子邮 件: sdjzlq@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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