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预审申请人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潜在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同时具有: ①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本单位注册且不兼职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20年度至2022年度)财务状况表,企业成立年限不足3年的,则提供从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4、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21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5日止(3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或电力工程总承包(EPC)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申请人自2021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5日止(3年)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申请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扫描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