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区河道大辛河分区雨污分流工程(新增)施工招标答疑
1、招标文件第69页,3.3.1及3.3.3条,是否理解为暂列金及专业工程暂估价直接列入其他项目清单并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答:执行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第70页3.4.9条“本工程范围内所包含的措施费结算时不予调整。合同外项目措施费的计取执行投标时竞报的费率”经咨询定额站,凡是以综合单价计取的措施费按照实际发生量计取,是否修改为合同内措施一包死,措施二按照实际发生量计取?
答: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适用于以‘项’计价的措施费,投标人可自行增加项目,但结算时不再调整;将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注解中“1、本表适用于以‘综合单价’形式计价的措施项目,投标人可自行增加项目。”去掉
3、是否参照小姑山工程增加:见证取样试验的检测机构由建设单位委托,相关费用投标不在投标报价中考虑,由建设单位统一支付?
答:见证取样试验的检测机构由建设单位委托,相关费用投标不在投标报价中考虑,由建设单位统一支付
4、招标文件P132,投标保证金格式是否仅附收据即可?
答:是。
联系人:许伟
电 话:0531-87087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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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3年5月13日
回 函
我单位收到济南市城区河道大辛河分区雨污分流工程(新增)施工招标答疑,经研究,对此无异议,特此确认!
投标单位名称及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2013年5月13日